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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的传球键热的发烫(求推荐票,求收藏)

  特雷西·麦克格雷迪,曾经在火箭与中国巨人姚明组成姚麦组合,风靡一时。

  他的个人进攻能力,篮球天赋,以及超群的身体素质,都是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然而,在这些背景之下,麦迪的组织能力往往会被人忽略。

  他自己都曾经表示过,当他转会魔术之后,是想成为像斯科蒂·皮蓬那样的组织前锋。

  是因为魔术没有第二杆枪,所以自己才扛起了进攻的火炮,顺便拿了得分王。

  当然,这其中是有一部分装逼的成分,但是麦迪的组织天赋绝对不能忽视。

  现在吴风拥有的是麦迪的初级进攻模板。

  进攻不仅仅只是个人的单打独斗,让队友获得更轻松的得分机会,创造得分空间,同样也是进攻端的一个分类。

  换句话说,吴风现在所拥有的还有麦迪的初级组织能力。

  并且,霍纳塞克在暂停时候对他的要求也跟现在吴风的领悟相契合。

  太阳主帅需要吴风做的,就是成为一位组织型的控球后卫!

  “传的太及时了,迈克尔!”

  与此同时,命中三分的德文·布克也上来跟吴风击了下掌:“我今天手感不错!”

  “那你可得做好准备了,伙计。”

  吴风回应了一下队友的热情:“我的传球键热的发烫。”

  “随时待命。”

  布克的回复非常简单。

  他知道现在火箭的防守重心在自己的队友身上。

  既然现在吴风选择了吸引防守,分球队友的这条路,那布克要做的就是把该死的球投进!

  “该死!”

  另一边,贝弗利骂了一句:“那小子居然传球了,不然又是一次抢断!”

  “这是他碰巧罢了!”

  大胡子拍了拍队友的肩膀:“下一次出击的再迅速一点,不要让那小子有反应过来的机会!”

  哈登是不信吴风会在这种一对一对攻的前提下,率先选择传球的。

  在NBA打球这么久,大胡子就没见过能冷静处理战局的新秀。

  哪个初入NBA的不是傲气逼人,一有挑衅就直接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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