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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第二十四章 大家重逢

  孤儿再度用力点头,“看不出你平时嘻嘻哈哈的,其实很细心。”

  路易一乐,露出雪白的牙齿,“怎么样?到鹰岩堡多住些日子吧,这样你会发现我有很多优点。”

  这人真会顺杆爬,孤儿心想,也不直接回答他,而是问道,“那怎么样?你有其他好办法法,可以代替吉利尔的无理请求吗?”

  “这时,我另一个优点发挥了。”路易夹了一下眼睛,“我们追风家族的徽章虽然是金蜂,但全体族人都爱马如命,所以我们有最好的马医和兽医。而孤傲家地处山石之地,马儿上山下山,受损受伤情况严重,因为没有好的马医,每年要死好多马匹,买新马又要大笔费用,考虑到这一点,我和吉利尔说,对外就说他是派妹妹到我们追风家学习医马之术,这样他面子上也好看,列斯达那边他自己去解释,而我也不用非娶那女孩不可,我要娶的只有你。”

  “确实是好主意。”这方法孤儿自己都没想到,不禁对路易刮目相看。

  “可是他还是不肯,磨蹭、犹豫、和我不断拉据,最后闹得老子不耐烦了――对不起,亲爱的,我爆了粗口,总之我和他耗了一个下午,比上阵打一场硬仗还累人,最后他才同意,现在就等查查小姐来了。”

  听到路易这么说,孤儿很高兴,因为和吉利尔说通,查查肯定会同意的,先不说她是多么温顺,多么怕她的哥哥,单指能离开龙牙山、龙牙堡,她就一定会很兴奋吧。

  当然她可能会怕路易,但和列斯达比起来,路易又英俊、又年轻、又可爱、又真诚,她那么聪明,用脚指头也选得出。

  况且,对外说她是去学医马,她接受起来也比较容易。她之前和孤儿说过,一切带毛的东西,除了毛虫外,她都喜欢,这样不正如了她的意思吗?等到了鹰岩堡,她爱去飞轮海灰堡还是爱留在鹰岩堡,就随她的意了。

  和路易又聊了一阵子,听他说起鹰岩堡的一些奇闻异事,孤儿听得很向往,有时还给他逗得笑个不停。在大陆七年,她走遍各个角落去做生意,但为了避免麻烦,一直也没到过多少家族的王城,现在看来是巨大的损失。

  接下来的晚饭也是她和路易一起吃的,阿德斯不知道跑到哪和去了。想想也能理解他,吃东西要用嘴的,他成天蒙着面,当然要偷躲起来吃,在紫金家的王城,她还特意让他难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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