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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狼神之子

  腊月二十一,春荼蘼食言了。

  眼看明天就要入白府,她却去逛了铁器一条街。以前她曾说过,绝不再来。不过她没有叶记门前停留,甚至看也没看一眼,而是“随意”走了过去,给名义上爹,亲生三舅舅白世遗买了一对马镫。她不知道有没有人监视她,反正此礼物倒很合白世遗军武身份。

  因为第二天就要入白府,一大早就得起床收拾,全家人睡得挺早。春荼蘼打发走了两个丫头,静静坐黑暗中,等。

  此异世大唐和历史上大唐一样,都处于地球上比较温暖时期,但地处西北长安,深冬之际仍会下雪。

  今夜就有雪,不大,似细细沙粒,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就像脚步声。然而,夜叉真出现时,是没有脚步声。他仍然像夜魅,悄无声息就出现。

  “对不起。”她道歉。

  “为了什么?”夜叉带着满身雪夜寒气,就如两人初见时。

  “我说过,办完案子就回洛阳,永远不回长安。”春荼蘼并没有站起,安然于夜叉带来阴影中,“可是我做不到了,我必须留长安。如果你不想见到我,只有你离开。”

  “你不需要躲我。”沉默了片刻,夜叉声音低回地道,“不敢见你,是怕带给你伤害。你从来不是我麻烦,相反,我会是你。”

  很想说,你不是麻烦,我不乎什么,终究却没开口。因为,那样话太空洞了。只要求道,“我想上屋顶看看雪。”因为,从没有高处注视过白皑皑世界。

  “等我一下。”夜叉也不问情由。说了这四字就不见了。

  过了约摸少半个时辰,他重又回来,手里拿着一件大毛袍子。所谓大毛,就是指裘皮衣裳,作为生于现代有环保意识人,春荼蘼真不想穿动物皮毛,可惜这年代还没有棉花,只能以此御寒。而她前世听说过,中国东北出产皮料比俄罗斯还要好,只是不如对方出产量大而已。

  此时虽然黑漆漆。却看得出皮子是雪白色,隐隐还有微光,手感丰厚。显然是上品,比之康正源送那件还要好。表面上,夜叉应该很穷才是,但他做杀人越货营生……是隐性高富帅吧?奇怪是,除了第一次相见时惊吓。她从来不怕他。

  “其实宰杀鸡鸭鹅等禽类时,收集它们羽毛,尤其是贴着身体绒毛,想个法子让羽毛不会生虫并去掉味道,垫夹衣服里,很是暖和呢。”她随口说。有点怀念现代羽绒服。

  夜叉一怔,诧异于她脑子里总有些古怪想法却没有多问,只轻轻打开门时。背转过身体,为她挡住迎面而来风雪,之后将她负背上。

  夜色从面颊两侧掠过,夜叉腾跃速度加大了风雪凛冽。可是那空气,如此自由。而两人并没有到远处去。选了离官驿两条街外一家私人乐坊。那乐坊有三层楼,是附近高建筑。夜叉带春荼蘼轻巧落下。先以一团皮毛铺满是细雪屋顶上,才扶着全身上下包皮袍中春荼蘼坐下,后细心坐上风口。

  借着乐坊朦胧灯光,春荼蘼修正了自己对这件大毛衣裳认知。不是上品,是极品,因为雪落而不沾,直接就滑落了。而且这样凛风里,她戴着袍子上兜帽,手脚缩进衣服之中,居然半点不感到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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