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学的时候,我只是关好门窗就匆匆走了。今天,由于有早上睡过头的教训,再看天色还早,就准备索性做完清洁再回去。
这样就免得像今早那样被动,少爷们都来了,我还没有扫地。
幸亏卫夫人没那么早起来,否则肯定要挨训的。一个在书塾里打杂的女仆,竟然比来上学的少爷们还晚到,那成何体统了?
也多亏了几位大少对卫生条件要求不高——他们一个月不扫地都可以的,甚至是故意一个月不扫地。枉费他们穿得那么光鲜,腰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宝石,走出门去,谁不羡慕惊叹?尤其是那个谢玄,还每天弄得白衣飘飘的,偶尔街头一遇,你会以为邂逅了什么谪仙般的人物。
可惜,如果你求实精神强一点,把他的衣服下摆撩起来看看,就会知道,“神仙”是只宜远观的。就像诗人住在隔壁就会变成笑话一样。
我敢打赌,至少我没来的那一个月,他的白衣,只要在书塾里打上两个转就会变成乌衣——乌漆麻黑的乌字。这倒也妙极,乌衣巷嘛,可不就是穿乌衣的人住的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不挑剔不讲究对我是好事。遇上一个有洁癖的主子绝对是奴仆的灾难,何况我伺侯的还是四位。要是他们四个一起讲究起来,那我岂不是小命休矣!
一边收拾书塾,一边想着这些,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份工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人散后的书塾,显得格外的宁静,夕阳的光影还在窗子上跳动。嗯,今天也许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吧。
抓紧时间扫好地,再把书桌上散乱的笔墨纸砚归类摆放。一切都弄好之后,我后退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准备锁门离开。
就在这时,有两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是笔架上挂着的笔,一个,就是王献之书桌上的那方砚台——我家的桃心砚。
一个不好的念头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他们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只笔,我拿走一只应该没人会注意吧?
有了笔,墨就不成问题了。反正每天都有没写完的墨汁,我拿个小瓶子倒点,藏在怀里。守门的老张也不会搜我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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