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卷发女子从小轿车里伸出头来,厌恶的瞥了一眼外面的景致,皱了皱鼻子道:“这就是李珏来的地方?简直比贫民窟还要垃圾。”
司机硬着头皮在不太平整的街道上行驶着,一不小心车轱辘陷进一个深坑里,车子猛的颠簸了一下,那卷发女子的头狠狠的磕在车壁上。
女子勃然大怒,“你是怎么开车的?那么深的坑你看不见吗?”。司机忍气吞声,不敢说话。
这里的街道虽然是板油路,可年久失修本来就是坑坑洼洼的,司机已经开的够小心了,若不是看在钱的份儿上,他早就想不干了。
车前的马叔劝道:“小姐,这大陆的情况就是这样,又贫穷又落后,为了办正事,您还是多体谅些吧。”
那卷发女子正是唐爱馨,在付出了一个香奈儿名牌包包和一款限量版施洛华水晶手链后》无>错》她几乎得到了李珊母子关于李珏老家的所有消息。
知道李珏唯一的弱点就在他的亲生母亲那里,所以寻了个机会千方百计的讨好了李翠兰,又是衣服又是美容的,花了大血本将李翠兰忽悠的不知天南海北了。
从她口中得知,关珊悦其实是李珏的青梅竹马,但看李翠兰的脸色对那关珊悦并不是很喜欢。唐爱馨心里一阵欣喜,随即收买了李珏手下的一个秘书,从他的电话里得出李珏刚刚离开这里回了公司,但那个叫关珊悦的女人却留了下来。
唐爱馨知道这是一个好机会。在她的印象里大陆女人全都是穿着绿色解放衣,留着齐耳短发,一脸高山红的模样。土的掉渣,性格也像男人一样,长的一脸阶级斗争。
没想到李珏居然喜欢这样的女人,唐爱馨撇撇嘴,说不定他根本不是喜欢那女人,而是想念家乡跟着她回来看看而已,要不然他怎么不把她一起带去公司。反而留了她在贫困的地方呢。
李珊自得了包包和首饰,自然喜不自禁,为了讨好唐爱馨。她将关珊悦好顿埋汰,而她自己根本不曾细致的打听过关珊悦的情况,所以只以为她是一个大陆的模特,并不知道她具体的身份。
唐爱馨落脚的地方是县里最为豪华的地带。除了一幢装潢漂亮的宾馆。旁边就是一条步行街商业街,最好的地段开着一家“大兀山”,正值饭点,许多刚刚下班的人和小孩子都在那里用餐。
唐爱馨捏着鼻子走进了这个在她看来简陋无比的宾馆,她在台北和美国等地,非星级酒店不住,如今为了把男人追回来,这些苦头只得捏着鼻子忍下去。
马管家礼貌的向大堂经理打听附近干净高档的饮食。那大堂经理听出了他们异地的口音,热情的推荐了附近的“大兀山”。“丈夫只管放心去吃,那里的食物种类齐全,必定能选出您喜欢吃的食物。”
马管家拿出手绢抹了抹头上的薄汗,唐爱馨追求一切奢侈的东西,无论是衣服、首饰还是饮食,在台北更是只去西餐厅用餐,这种大陆的中餐她根本是不屑一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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