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此章纪念在下人生中的第一次漫展。还有感谢小神乐特约许可给我做的广告。看到这只小神乐以后,我好像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姜南会变成妹控啊,怎么说呢,大概就是[暗夜你个变态真是好眼光啊]的感觉,嗯。要是看不见这张图的读者,可以移驾贴吧,看我的漫展贴。我的贴吧名叫茄子的1号。)
小晴太还是个小孩子。小孩子就免不了有理想,有理想就免不了友情、努力和胜利这三个闪闪发光的名词。
所以某天我被他拉去了漫展。漫画这个东西嘛,我是没多大抵触的,但是也算不上很~喜欢,漫画看多了影响工作啊,虽然我平时也没怎么工作……但是我刚开始的那几年都是很努力的啊!
这次的展厅很小,大概只有几间教室那么大,好在门票也还算便宜,只要一百块一张,相当于两包棒棒糖的钱。
“舅舅,我要演鸣人,你去给我买cos服!!”小晴太拉着我的手一直不停地叫道。
“一边玩儿去!不知道cos服很贵的吗?大不了改天我用水彩笔给你画一张还不行吗?”我骂道。
小晴太摇摇头,不屑道:“除了鸣人衣服背后的那个圈圈,你什么都画不好。”
“喂,死小鬼,那是鸣人的标志啊!”我说到,“没有那个标志的就不是鸣人啊!所以说只要画成了圈圈,就可以当成是画成了鸣人啊!”
“少骗人,大五郎都跟我说了,鸣人的标志是‘的嘛哟’,才不是什么可以画出来的东西!”晴太斜眼道。
切,被发现了。
“啊~泡饭大叔,你怎么也来了?还带来一个小鬼?——”
抬头看去,是一头粉色假发,身穿白色襦裙,嘴里叼着海带的————
“小神乐?”我惊讶道,“你怎么在这里?而且,你不是穿旗袍的吗,怎么也改穿汉服了?”
“啊~啊~,因为银酱和新八打章鱼去了,导演说没我什么事阿鲁,所以我就和定春一起在街上闲逛了阿鲁,刚好这边的店长说有很多醋昆布要给我,所以我就过来啦~”
小神乐你刚刚是不是说了‘导演’这两个字了?不过我还是保持低调比较好,毕竟这里是公众场合,公然吐槽不是我的风格,我通常只会把怨念放在心里或者像现在这样写在本子上。
“那,小神乐,‘定春’是哪位?”我问到。
她大声说到:“是定春28号阿鲁,简称定春,读成萨达哈鲁,是我的第28个宠物……不过啊~本来28号的位置是留给你的啊,但是妈咪说人类不能抓来当宠物,所以就只好另外找了呐~”
谁要当你的什么萨达哈鲁28号啊?你们兄妹都是占有欲这么强的吗?那个说要我去当御厨,这个又要拉我去当宠物?切,真无聊。
我吁了一口气,道:“那真是不胜惶恐啊,小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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