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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有过,人必知之》与《一封感谢信》

  一、苟有过,人必知之

  【原文】

  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论语·述而》

  【译文】

  孔子说:“我真幸运,如果有错,人家一会知道。”

  【故事】

  闻过则喜

  鲁君为周公的后代,吴王为周公伯父泰伯的后代,鲁、吴两国国君家族同姓姬。依礼法,同姓不通婚。鲁、吴两国之间,一国的国君是不能从另一国君主家族中娶妻的。而鲁昭公从吴国国王家族中聚了一位夫人,按照惯例,国君夫人的称号应是出生国国名加上本人姓,应叫吴姬。为了回避同姓,昭公为她改称号为“吴孟子”。尽管如此,此事亦引发异议。

  鲁哀公三年(公元前492年、周敬王二十八年),六十岁的孔子率弟子周游列国,客居陈国司城贞子家中。陈公召见孔子,请教肃慎氏之箭的事,孔子于陈庭辨矢讲箭史,博得满朝文武喝彩。

  事后,陈国司寇赴孔子居处拜访。当时,孔子正与弟子巫马施在客厅研讨“礼”,见客人来访,巫马施入内间回避。

  在问过师徒在陈生活、学习情况之后,陈司寇问孔子:“鲁昭公懂得礼吗?”

  显然,这是个有所指的敏感而棘手的话题。

  孔子资质高,反应灵敏,当即从维护国家尊严的外交角度,郑重回答:“鲁昭公是懂礼的。”

  趁孔子临时离去,陈司寇作个揖,请巫马施来到自己面前,然后说道:“我听说君子是不偏袒别人的过错的。孔子作为鲁国最著名的君子也偏袒吗?鲁君从吴娶妻,因同姓,讳称她‘吴孟子’。鲁君这样做,如果算是懂礼,还有谁不懂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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