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阴谋?
我问傻大个到哪里了,傻大个说快要到了,还有个十几分钟就差不多了。
我心想傻大个肯定走的很早,不然不可能这么快就到。我又打电话给赵明他们,催他们快点去。赵明说最多二十分钟就能到。
我站起来对飞哥他们说道:“走吧,咱们去学校门口等着他们吧。”
飞哥说行。接着我和孙希还有孙希一起走出了我家,向着学校走去。
到了初中部之后,我们三个人在门口抽着烟,我问飞哥面包车呢,飞哥说还没有来,九点的时候差不多到。
我心想估计傻大个他们来了,面包车也不一定能到。
虽然现在放了暑假,但是初中里面还有人没有走,都是一些初二升初三的学生,因为他们觉得初三很重要,所以就提前开始紧张,而这时候各种补习班也开始兴起,学校也不会放过这种机会,在学校办起了补习班,有的老师则是在自己的家里面办补习班。
我看着来来去去的学生和家长,他们估计都是来报补习班的,还有一些老师在后面跟着,看样子应该是说了不少,增加了学生对初三的恐惧性,其实没什么好怕的,没有那么紧张。
人来人往的学生、老师、家长不停地看我们几个人,有些家长还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和这些人学,这些人将来就是社会上的人渣。而那些老师则是一副赞同的样子。我心想世界哪有真正的黑与白,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不同的利益罢了。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给我打电话来的是傻大个,他说他已经到了车站了,但是不知道我们初中在哪,我让他打车,他不打,说太贵,我说别耽误时间了,如果坐公交车的话根本来不及。傻大个这才同意打车过来。
过了一会儿,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我们三个人的面前。接着从车上下来了两个大壮汉子,一个是傻大个,还有一个我不认识,但是身材和傻大个相似,一头精密的短发,看上去就一副彪悍的样子。
傻大个走到我的身边说道:“就咱们这几个人吗?”
我摇头说道:“不是,待会还有别人。”
傻大个点了点头,然后和我介绍道:“这个是我的兄弟,名叫刚子,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战斗力绝对够足。”
我点了点头,刚子也微微点了点头。刚子和傻大个都拿着一个长长的、用黑布包着的东西,我想那肯定是砍刀。
接着我们五个人就站在了初中的门口,那些老师看我们的眼神有些害怕了。过了一会儿有个保安出来了,他开玩笑的和我们说道:“你们这是要来打人吗?”
我摇头说道:“不用紧张,我们只是在这里等人而已。”
那个保安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那就好。”说完他就迫不及待的走回了自己的保安室。
过了一会儿,赵明他们也来了,人越聚越多,不一会儿就有十五六个人了。那些人来人往的学生家长们也不愿意从门口走了,想要刻意的避开我们,而老师则是开始联系校长来解决我们了。
“车怎么还不来啊?”我问道飞哥道。
飞哥拿出来手机打过去了一个电话,然后告诉我们,最多还有五分钟就能到。
电话刚挂下,一辆加长的面包车就停在了我们的面前。
飞哥向前一步说道:“怎么这么慢啊!”
司机抱怨道:“路上堵车,没办法啊!”
飞哥无奈的拉开了车门,说道:“走吧,都上去吧。”
我们所有的人都匆匆忙忙的上了车。
上车之后,我看到副驾驶座的旁边有一堆的棍子,看样子这辆车是专门干那个的。
我们上车之后,车子启动开来,向着东边的方向跑去。车一直向着东边跑,跑到一条小路的时候拐了进去。
襄理镇离我们这里有些远,开车走公路的话也起码得一个小时,现在我们抄小路走的话,起码得一个半小时。
在路上的时候,周小磊给我发消息,问我怎么还不到,我说你不用着急,洗好脖子等着你爹就行了,你爹马上就到。
周小磊对我又是一阵骂,他越骂越好,因为他越骂我越生气,到时候打他就会越狠,免得到时候会不忍心打他。
“这得多久啊?坐在里面憋屈死了!”赵明嘟囔道。
“不用着急,很快就能到。”我说道。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忽然收到了一条短信,来信人是个陌生号码,上面只写着三个大字:有阴谋!
秦受吃白菜 说:
第三更,晚安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