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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杀破狼

  第89章 杀破狼

  二零零二年十月。

  《贼》的开机倒计时进入最后一个月。美术组在尖沙咀搭景,动作组在元朗排练,阮世生跟着凌之飞逐场定分镜。太子道办公室的白板上贴满了调度图、场景表和演员档期——密密麻麻,像一张作战地图。

  但凌之飞的脑子里,除了《贼》之外,还有另一部电影。

  它没有写在白板上。它写在凌之飞的书包里——一个黑色Moleskine笔记本,随身带着,有空就翻出来写几行。笔记本的封面上没有任何标记,第一页只写了三个字:杀破狼。

  杀破狼,紫微斗数中的三星——七杀、破军、贪狼。三星相聚,主大变动、大冲突、大转折。凌之飞前世看过一部同名电影——二零零五年,叶伟信导演,甄子丹、洪金宝、任达华主演。那部电影的票房不算顶尖,但它在动作影史上的地位远超票房所能衡量。它重新定义了华语动作片的打斗美学——实打实、拳拳到肉、没有威亚飞天的花哨,只有骨头碰骨头的钝响。

  凌之飞要拍的不是那部《杀破狼》。他要拍的是自己版本的《杀破狼》——借这个名字,借这个格局,但故事是全新的。

  故事设定在一个虚构的东南亚港口城市。三个男人——一个即将退休的刑警,一个刚调来的年轻警员,一个盘踞码头的黑帮老大。刑警查出自己身患绝症,时日无多,决定用最后的生命扳倒黑帮。年轻警员被派来接替刑警的位置,初来乍到,满腔正义,不懂规矩。黑帮老大表面是慈善家,背后控制着整条海岸线的走私网络。

  三个人——七杀、破军、贪狼——命运在一个雨夜交汇。没有绝对的善恶,只有各自的执念和各自的尽头。

  凌之飞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是三个演员。

  第一个人——洪金宝。

  凌之飞和洪金宝的交情可以追溯到八十年代。一九八二年《最佳拍档》庆功宴上,洪金宝端着酒杯走过来,说了一句“凌生,以后有剧本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宝禾“。二十年了,这句话凌之飞一直记着。后来他通过洪金宝的关系找来了元华,洪金宝只提了一个条件——“保证佢嘅安全“。

  二十年间,两人的交集不算多——偶尔在饭局上碰面,客客气气。但凌之飞一直在观察洪金宝。到二零零二年,洪金宝已经五十出头,体态依旧庞大,但动作依然灵活得惊人。他在港片圈的地位已不需要靠打来证明——但他还在打。凌之飞看过他去年在一部片场试动作的录像——那个庞大的身躯翻滚起来依然像一头猎豹,只是落地时膝盖会发出一声闷响。

  那声闷响——就是凌之飞要的。

  《杀破狼》里的黑帮老大——不是一个脸谱化的反派。他是一个在黑暗世界活了几十年的人,见过太多血,杀过太多人,已经不需要靠暴力来维持威严。他的可怕在于平静——坐着喝茶的时候比拿着刀的时候更让人恐惧。但当他出手时——那种沉重、那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只有洪金宝的身体能表达。

  第二个人——甄子丹。

  凌之飞在筹备《贼》时考虑过甄子丹,最终选了赵文卓和吴京。但他当时说过一句话——“甄子丹是一张有攻击性的脸,这种攻击性还没有被正确使用过“。

  甄子丹,一九六三年生于广州,两岁移居香港,十一岁移居美国波士顿。母亲麦宝婵是太极和八卦掌名家,甄子丹自幼习武,后在北京武术队受过训练。一九八四年凭《笑太极》出道,之后拍了一系列功夫片,有身手、有爆发力,但始终没有真正大红大紫。到二零零二年,甄子丹在影坛的位置尴尬——论功夫不输任何人,论票房号召力却差李连杰、成龙一大截。他甚至在好莱坞做过一阵动作指导,但也没站稳。

  凌之飞前世看过甄子丹后来的轨迹——《杀破狼》原时空里那场巷战,甄子丹和吴京的甩棍对短刀,被誉为华语动作片最经典的打斗之一。再后来《叶问》系列让他真正登顶——但那是二零零八年以后的事。

  现在是一零零二年。甄子丹三十九岁。正是身体和经验都在巅峰的年纪——但还没有一部真正属于他的代表作。

  《杀破狼》里的年轻警员——正义、冲动、身手了得,但在真正的恶面前才发现功夫不够用。这个角色不需要演技的多层次——需要的是一种纯粹的、未被打磨过的锐利。甄子丹的眼睛里天然带着一股锐气——不是凶狠,是“不服“。那股“不服“就是角色的核心。

  第三个人——任达华。

  任达华,一九五五年生于香港,模特出身,七十年代末入行。在港片圈摸爬滚打二十多年,演过无数配角——黑帮片里演过社团大佬,文艺片里演过落魄中年,三级片里也演过。他是那种什么角色都能演、什么导演都愿意用的演员——但始终差一部真正让他被记住的代表作。

  凌之飞想到任达华,是因为一个画面。前世他在电视上看过任达华的一部早期电影——具体哪部记不清了,但他记得一个镜头:任达华坐在窗边,背对镜头,肩膀微微塌下去。就那一个背影——什么都没说,但观众能看到这个人身上背着的东西。那种“疲惫的重量“——不是演出来的,是活出来的。

  《杀破狼》里的老刑警——一个知道自己快要死的人。他不恐惧死亡——他恐惧的是死之前没有完成该做的事。这个角色不需要打——需要的是“在“。他站在那里,观众就相信这个人身上有二十年的案子、二十年的血、二十年的疲惫和二十年的不甘。

  十月十二日,凌之飞约了洪金宝在九龙城一家老式茶楼见面。

  洪金宝到场时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唐装,手里拎着一袋叉烧包——说是路过买的,给凌之飞尝尝。两人坐下来,先聊了几句近况。洪金宝问起《贼》的筹备,凌之飞简单说了几句,然后把笔记本推了过去。

  “洪大哥——呢个系我另一个戏嘅构想。唔系而家拍——系《贼》之后。但我想提前同你讲——因为里面有个角色,系为你写嘅。“

  洪金宝翻开笔记本,看了十几页。凌之飞注意到他翻页的速度越来越慢——读到老刑警和黑帮老大雨夜对峙那场戏时,他停了下来。

  “呢场戏——“洪金宝抬起头,“两个老男人——一个要死,一个唔俾俾佢死。冇打——但比打更重。“

  “系。你嗰个角色——佢唔系反派。佢系一个喺黑暗里面活咗几十年嘅人。佢唔觉得自己系坏人——佢觉得自己系喺生存。但生存嘅代价——系其他人嘅命。“

  洪金宝又低头看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本合上。

  “凌生——我几时开始演反派嘅?“

  “你冇演过反派。呢个唔系反派——系另一个人嘅主角。“

  洪金宝看了凌之飞一眼。那个眼神里有一丝意外——也有一丝被理解后的释然。

  “好。我做。“

  十月十五日,凌之飞约了甄子丹在中环见面。地点选在一间健身房——甄子丹每天下午都会在那里训练。凌之飞到的时候,甄子丹正在打沙包。赤膊,汗流浃背,拳头击打沙包的声音沉闷而密集——每一拳都带着一股要把沙包打穿的狠劲。

  凌之飞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甄子丹打完一组,转过身来,擦了把汗。

  “凌导演——听说你找我?“

  “系。有个角色——想搵你演。“

  凌之飞把笔记本递过去。甄子丹翻开看了几页,目光在“年轻警员“的描述上停了一下。

  “呢个角色——佢打戏多唔多?“

  “多。但呢部戏嘅打——唔系你以前拍嗰种。冇威亚,冇套路,冞靓嘅腾空踢。只有街头的搏命——拳拳到肉,肘膝并用。打完之后——两个人都冧低。冇人可以全身而退。“

  甄子丹的眼睛亮了。凌之飞看到他攥着笔记本的手指收紧了一下。

  “呢种打法——我一直想试。但从来冇导演敢拍。“

  “我敢。而且我搵咗洪金宝做对手。“

  甄子丹愣了一秒:“洪大哥?“

  “系。佢演黑帮老大。最后一场——你同佢正面打。“

  甄子丹沉默了几秒。然后他把笔记本还给凌之飞,拿起毛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

  “我做。“

  十月十八日,凌之飞约了任达华。

  任达华比凌之飞想象中更安静。他到场时穿了一件灰色风衣,戴着一顶鸭舌帽,在咖啡馆的角落坐下来,几乎不引人注意。如果不是凌之飞主动走过去,没人会认出这个不起眼的中年男人就是演了二十多年电影的任达华。

  凌之飞把笔记本递过去。任达华接过来,没有急着翻——先喝了一口咖啡,然后才打开。

  他读得很慢。每一页都停留至少一分钟。读到老刑警得知自己患癌那场戏时,他放下笔记本,端起咖啡杯——手微微颤了一下。

  “凌导演——呢个角色——佢知道自己几时死?“

  “医生话三个月。但佢冇话畀任何人知。佢照常返工、照常查案、照常食饭。只不过——每做一件事——佢都知道系最后一次。“

  任达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双手演过二十年的戏——拿过刀、开过枪、握过女人的手、也揍过人。此刻它们安静地放在咖啡杯两旁,像一个演员的全部履历。

  “我做。“

  三个人都定了。洪金宝、甄子丹、任达华。

  凌之飞回到太子道办公室,在白板上的《贼》排期表旁边,用红色马克笔写了另一行字:

  《杀破狼》——明年。

  然后他坐回桌前,翻开Moleskine笔记本,继续写。窗外维港的灯火在十月的夜风里明灭不定。桌上摊着两部电影——一部即将开机,一部刚刚成形。

  一部是热的——快、滑、闹。

  一部是冷的——沉、重、痛。

  凌之飞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杀破狼》的第一场戏:

  “雨夜。码头。一个老男人撑着伞站在集装箱之间的缝隙里。雨水从伞沿滴落,在他脚边汇成暗河。远处传来汽笛声。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像是在等什么人。也像是在算自己还剩多少时间。“

  笔尖停了一下。他想起了洪金宝在茶楼里合上笔记本时的那个眼神。也想起了任达华端咖啡杯时那只微微颤抖的手。还想起了甄子丹打沙包时——每一拳都要打穿的狠劲。

  三个人。三种力量。一种宿命。

  凌之飞继续写。笔尖在纸面上沙沙作响,像雨落在码头的铁皮屋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