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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两路并进,援军六日可抵

  第七日,子时,正三刻(凌晨0点45分)。

  唐胜宗觉得自己的大腿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连续的急行军,每日两百里,马歇人不歇,三匹马轮换着骑。

  他的大腿内侧从第十天起便磨破了皮,第十五天开始渗血,如今已经烂出了两片巴掌大的血肉模糊的创面,和马鞍的皮革粘在了一起,每颠一步都是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可他不敢停。

  唐胜宗是西路军冯胜手下最能打的将领。

  作为淮西二十四将,论军功资历,侯爵排名第二,仅在准国公汤和之后,国公下第一人。

  曾经是。

  那个“延安侯”的爵位如今已经不在了。

  原因说起来可笑。

  他擅自使用了官方驿马。

  这种事情放在军中,一张条子的事,往常谁都不当回事。

  可偏偏撞上了陛下要整饬勋贵的时候,一道旨意下来,削爵为指挥使。

  从侯爵到指挥使,中间隔了多少级,他没去数过,数了也没用。

  陛下的意思很清楚,拿他和爵名第三的吉安侯陆仲亨做靶子,给满朝的公侯看。

  你们的爵位是我给的,我也能收回来。

  唐胜宗认了。

  胳膊拧不过大腿,更何况那大腿是天子的。

  可他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

  延安侯三个字是他一刀一枪挣来的,身上的伤疤比爵字的笔画还多。

  这口气不出,他唐胜宗死了都合不上眼。

  代县平叛那年,他以为能靠军功把爵位打回来,结果朝堂上不知哪路人马在后头搅和,让他失去了机会。

  所以这次冯胜问谁愿意去支援东路军战场的时候,他第一个站了出来。

  他带着八千骑兵,从西路军的漠南驻地,一路向东狂奔。

  掉队的人从第十天开始便越来越多。

  一人三马的配置,按理说是足够的,但草原上的路不是中原的官道,到处是鼠洞和碎石坑,每天总有几匹马折了蹄子或是崩了腱。

  夜色中,右侧方向传来了另一队人马的蹄声。

  唐胜宗握住了刀柄。

  然后他看清了那面旗。

  是大明的旗。

  对面一骑从队列中驰出,借着月光认出了他,马上的人身形壮硕,正是邓愈中路军的吉安侯陆仲亨。

  不,他也不是吉安侯了,也是被削成了指挥使。

  “老唐,你的人掉了多少?”陆仲亨凑过来,压低了嗓门。

  唐胜宗咬了咬牙:“没数,不敢数。”

  陆仲亨朝他的大腿看了一眼,月光虽暗,但那马鞍上洇开的那一大片暗色,还是看得分明。

  “我那边带了几个随军的医匠,待会歇马的时候让他们过来给你裹一裹,别到了地方人还没打,自己先从马上栽下去。”

  唐胜宗本想说不必。

  可他知道这一战对朝廷意味着什么。

  多一个人赶到东路战场,便多一份力,他若是因为逞强把自己弄废了,那这一路的苦全白吃了。

  “行。”

  陆仲亨又说:“你后面掉队的人,我让我的后队收拢着,能跟上的就跟上,跟不上的等马歇过来了再追。别丢了,都是老卒,丢一个少一个。”

  唐胜宗看了他一眼,没有客套。

  “老陆,回头这仗打完了,你我的爵位若是能打回来,我请你喝酒。”

  “少废话,先活着到地方再说。”

  陆仲亨说完,拨马回了自己的队列。

  ……

  两队人马合在一处,就地歇马。

  医匠被陆仲亨的亲兵领了过来,蹲在唐胜宗的马旁,小心翼翼地把粘在马鞍皮革上的烂肉揭开。

  唐胜宗咬着一截马鞭,额头上的青筋跳了几跳,一声没吭。

  医匠从药箱里摸出一只瓷瓶,拔开塞子,倒出小半碗银溶(高浓度),用浸透了的棉布一点一点地擦拭那片血肉模糊的创面。

  银溶沾上烂肉的一瞬,唐胜宗的大腿猛地弹了一下,嘴里的马鞭差点咬断,一股比刀割还尖锐的灼痛从伤口直窜到后脑勺。

  医匠手上没停,一边擦一边低声说:“忍着,这东西烧得厉害,但烧过之后伤口便不容易烂了。”

  清洗完毕,医匠又取出一包止血的白药粉,倒进半碗黄酒里搅散了,递到他嘴边:“将军,把这个喝了,药从里头走,比撒在外面管用。”

  唐胜宗把马鞭从嘴里吐出来,接过碗一口闷了下去。

  他靠在马腹上喘匀了气,目光无意间扫向队伍后段。

  那十几个人又开始了。

  他们是冯胜临行前塞进队伍里的,说是钦天监派来的观星官,专司夜间定向。

  唐胜宗起初没拿正眼瞧他们。

  文官嘛,白面书生,草原上跑两天便该趴下了。

  可二十天跑下来,这帮人硬是一个没掉队。

  脸晒脱了皮,嘴唇干裂得跟老树皮似的,可每到歇马的时候,别人是瘫在地上灌水,他们是仰着脖子找星星。

  领头那人手里举着一件古怪的器具。

  黄铜打的,弧形的面板上刻着密密麻麻的刻度,比尺面上的还细,顶上嵌着一根能活动的小管,管子两头各镶了一片薄铜片,铜片中间开了针眼大的小孔。

  每逢停驻,那人便将器具举到眼前,对准天上某颗星,转动小管,凑着针孔瞄上一阵,嘴里念念有词地算一通,然后在一张皮纸的舆图上标出一个点。

  有一次。

  他指着前方某个方向,笃定地对引路的斥候说一句:“偏西三度,再走三十里,有一处泉眼。”

  第一次听这话的时候,唐胜宗当他是在胡扯。

  漠北草原,千里无人烟,天和地接在一起,连个像样的地标都寻不着,你举着铜管子照照星星,便能找到水源?

  结果三十里之后,泉眼就在那里。

  分毫不差。

  第二次,那人又指了个方向,说前面二十里有一片凹地,地势低洼,可以避风歇营,周围没有蒙古部落的活动迹象。

  到了之后,凹地在,避风在,蒙古人果然也不在。

  第三次,唐胜宗就不想问了。

  问多了显得自己无知。

  他打了半辈子的仗,大军出塞是个什么光景,他记得清清楚楚。

  离了长城便是瞎子。

  北征头一件事便是找蒙古降人做向导。

  找不着降人,就沿着河走,河断了就找山,山没了就看草——哪边的草绿,哪边便可能有水。

  一支数万人的大军,在草原上的命脉不是粮草,不是兵甲,是那几个蒙古向导的脑袋。

  向导要是跑了,要是记错了路,要是存心把你往死地领,几万人就得活活渴死在草原上。

  可如今呢。

  唐胜宗看着那个观星官将皮纸舆图收进怀里,动作利落得像是个老斥候。

  不需要向导了。

  不需要沿河摸了。

  不需要蒙古降人替你指路了。

  举起那个铜疙瘩,看一眼星星,算一算刻度,整片漠北的山川水源便像是摊在了桌面上的棋盘,哪里有泉,哪里有坑,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一清二楚。

  今后朝廷的兵马出了长城,和在自家后院里溜达有什么分别。

  唐胜宗把这个念头在心里翻了两遍,后背微微发凉。

  不是冷,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

  那观星官收好了器具,朝他走过来,拱了拱手。

  “唐将军,方才测过了方位,按眼下的脚程推算,距离曹国公被围的莽来,还有四天的路程。”

  唐胜宗在心里默默一算。

  四天赶到,再加上整军歇马、侦察敌情,前后合在一起,六天。

  六天。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大腿上那层渗着血的绷带,忽然觉得也没那么疼了。

  侯爵便在六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