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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想做个漂亮的新娘子

  “十两银子一盒的胭脂你也敢买?宋晚棠你疯了!”

  男人的怒声质问砸下来,宋晚棠端着汤盆的手一颤,热腾腾的汤溢出来,洒在手背上,顿时烫红一片。

  嘶~

  她吸了口气,将汤盆放在桌子上,转身刚要解释,未婚夫婿陈明轩一连串的责备夹杂着鄙夷又落下来。

  “这玩意儿就是油脂加水做的,油脂十文钱能买一锅,水不要钱,井里面有的是。

  两样东西加一起就敢卖十两银子一盒,也就你这种见识短浅的女人会上当。”

  宋晚棠用帕子擦去手背上的汤汁,浓密的睫毛颤了颤。

  “不是我买.....”

  陈明轩压根没听,重重将胭脂盒拍在桌子上,理所当然命令道:“立刻给我退了!十两银子足以给我买好几刀宣纸了。”

  “胭脂不是我买的。”宋晚棠抬起头,猛然提高声音打断他。

  陈明轩一愣,双眸微眯。

  “这可是京城第一胭脂铺玉容坊的胭脂,不是买的?你从哪儿弄来的?”

  宋晚棠抿了抿嘴唇,“我今日去街上打听摊位时,恰好有贵人在春风楼门口散胭脂。凡是路过春风楼的人,都可以领一盒。”

  陈明轩皱眉,压根不信。

  “大街上随意散十两银子一盒的胭脂?世上竟有这样的冤大头?莫不是个傻子?”

  确实,十两银子一盒的胭脂随意散,这和撒钱有什么区别?

  她起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也觉得是大傻子所为。

  但实惠落到了自己手里,她倒希望那人可以多傻两回。

  毕竟这世上不花钱就能得到好东西的机会与天上掉馅饼无异。

  她垂眸道:“听说是个小公爷,我没见到人,不知其性情。”

  陈明轩倒抽一口气。

  “容国公府的小公爷!你才来京城不了解,那是全京城最有名的纨绔。

  仗着家世整日里斗鸡走狗,眠花宿柳,风流成性。

  他这哪儿是散胭脂,分明是借着机会寻找新的风流目标呢。”

  “这种公子哥就是仗着家里有钱有势,随意拿平民百姓取乐,你以后千万不要和这种人扯上关系。”

  话音落,又摇头。

  “我真是被气糊涂了,你不过是小县城来的乡野村姑,怎么可能和容国公府的小公爷有牵扯。”

  “你也是的,既然不是买的,怎么不早说?害我无故生气。”

  宋晚棠张了张嘴。

  可陈明轩没给她开口的机会,拿起桌上的胭脂盒,“我拿去街上转卖了,至少能卖八两。”

  宋晚棠捏住胭脂盒的一角,迟疑一瞬,轻声开口。

  “再过一个月我们就要成亲了,我想做个漂漂亮亮的新娘子。”

  陈明轩眉头紧皱,十分不满自己的提议被反驳。

  口气强硬道:“成亲也用不着这玩意儿。”

  宋晚棠心口闷闷的,堵得有点难受。

  她和陈明轩年龄相仿,宋家与陈家比邻而居,两人自出生就订了娃娃亲。

  八岁那年,陈父为了救她爹落水而亡,陈家只剩下了孤儿寡母。

  为了报答陈父的救命之恩,爹总是将挣来的银钱一分为二。

  一份供自家用,另外一份供陈明轩读书。

  十二岁那年,爹生病去世,她接下爹留的小吃摊子,也接下了供陈明轩读书的任务。

  六年来,她起早贪黑,风雨无阻,硬生生将爹留下的小吃食摊开成了小铺子。

  挣来的银钱却从不舍得乱花,要攒着给明轩交束脩,给他买笔墨纸砚,给他买换季的衣裳。

  剩下的银钱还要给体弱多病的娘和未来婆婆看病抓药,供弟弟妹妹吃穿。

  长到十八岁,别说像样的首饰,她连胭脂水粉都没舍得买过。

  陈明轩总是说:“等我高中了,咱们的日子就会好起来了。”

  眼下他高中探花,被陛下钦点做了翰林院学士,再有一个月,两人就要成亲了。

  辛苦多年,总算能如愿嫁给陈明轩,她满心期待,一心想做个漂亮的新娘子。

  然而去胭脂铺转了几圈,咬咬牙却还是不舍得给自己买一套好点的胭脂。

  京城的胭脂太贵了。

  今日机缘巧合碰到有大傻子,呃,不,贵人发胭脂,不用自己花钱就得到一份上好的胭脂,她舍不得转卖。

  想起两人即将成亲,要做新娘子的期盼与喜悦冲淡了心底的难受。

  她细细摩挲着胭脂盒。

  盒身用上等薄木为胎,通体打磨得温润细腻,盒面以七彩螺钿镶嵌,碎贝雕琢出一朵含苞待放的海棠,不艳不俗,香意盈盈。

  暗合了她的名字,晚棠。

  她去胭脂铺时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盒胭脂。

  抬眸,眼巴巴看着陈明轩,恳求道:“我想留下这盒胭脂自己用,可以吗?”

  陈明轩脸色一沉。

  “愚蠢,你真信抹这玩意儿就能让人变漂亮?

  你还要出去摆摊,风吹日晒,抹了也是徒劳,就别浪费东西了。”

  宋晚棠心头泛起一抹委屈。

  “我听说京城的女子人人都用这些,怎么我用就成了浪费?”

  陈明轩脸上浮起一抹不耐,“行了,我买点油脂和水,回来你自己兑一兑,抹在脸上也是一样的。”

  “这事就这么定了,京城居大不易,我和你说了多少遍,银子要花在刀刃上。

  我们马上就要成亲了,以后家里的银钱花销我说了算。

  不该花的,不需要花的,一律不许花!”

  居高临下吩咐完,用力夺过胭脂盒,径直离开。

  宋晚棠怔怔看着空空的指尖,手指因为常年做饭,指腹有着一层薄茧。

  无意识抓了抓,却牵动了手背上的烫伤。

  她松开手指,看着手背上胭脂盒大小的一片红,不知为何,眼眶忽然又酸又热。

  明明不是第一次被烫伤,刚跟着爹学做吃食的时候,她掌握不好力道,不知道被烫伤多少回。

  但这次被热汤烫过的手背却格外的疼。

  “钱要花在刀刃上”,这些年,她似乎已经习惯了陈明轩的这句话。

  陈明轩总是说:“买肉不要早上买,过了中午去买,能便宜两文。”

  “都是肉,吃起来都是一个味道。”

  “买布料不要听商家吹嘘什么柔软吸汗,贵的便宜的穿在身上都一样。”

  酸涩与委屈交织冲上鼻头,恍惚间想起爹临终前拉着她的手,”好孩子,爹把这个家交给你了,爹相信无论什么情形,你都能把日子过得温热妥帖。”

  ”日子是过给自己看的,不是过给别人瞧的,所以首先要自己心里舒坦。“

  这些年她盼着陈明轩高中,盼着他做官,盼着两个人成亲后,两家人的日子蒸蒸日上,越过越好。

  可如今他高中了,也做官了,有了俸禄,却连一盒胭脂都不准她用。

  她辛辛苦苦六年,就是为了以后过这样的日子吗?

  穿便宜的布料,吃变了味的猪肉,脸上甚至都不能抹一点胭脂?

  宋晚棠深吸一口气,猛然起身追了出去。

  带着全家人进京前,她将自己辛苦经营了两年的小铺子兑了出去,加上这些年积攒的银钱,二百两银子全都交给了陈明轩去官场打点。

  如今他们又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什么非要转卖她的胭脂?

  一路追出去,路过春风楼时,国公府散胭脂的下人已经离开,剩下三五成群的妇人顿脚懊恼来晚了一步。

  “早知道小公爷今天散胭脂水粉,我就不去买菜了,不知道明天还散不散?“

  ”你还不知道吧,听说小公爷那玩意儿不好使啦,所以把外面养的孩子接回来封了世子,这胭脂就是为小世子散的。”

  “听说是小世子的亲娘失踪了,小公爷伤心之下才那方面不行了,国公府太夫人托了官媒为小公爷说亲,要给小世子找个后娘照顾呢。“

  ”哎呦,嫁进去就做后娘守活寡,谁家姑娘会愿意啊。“

  碎碎的议论声钻入耳朵,宋晚棠看到陈明轩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去。

  即将拐弯的时候,听到了一道娇滴滴的声音。

  “玉容坊的胭脂可不便宜,明轩哥哥怎么不拿给你乡下来的未婚妻用?”

  陈明轩温柔的声音紧接着传来,“她一个乡野村姑,哪里配用这么好的东西。”

  “上好的胭脂配美人,这样好的胭脂,自然该给你这样的侯府千金用。”

  宋晚棠将要迈出去的脚顿时僵在了原地。

  原来不是胭脂没用,是在陈明轩心里,她不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