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琬没有说话,她当然知道不远处马车里那个人是谁。
她青梅竹马的未婚夫林朝以斯文儒雅著称于世,年纪轻轻就入了翰林,文采出众,仪表堂堂,前途无量,在年轻儒生中地位很高,私下里还有个林君子的名号。
若不是他自小就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永安伯府的门槛恐怕要被踏破了。
然而,没有人知道,这个外表清风霁月的林君子,内里却是个喜欢吸食人血的恶魔。
他偏爱风尘女子,因为只有她们才能满足他变态的嗜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他给了足够的银两,就是命也有人愿意卖给他,何况只是吸一点人血。
总有人愿意陪他玩这些“游戏”。
前世,薛琬从千机阁写着林朝名字的抽屉中打开他比城墙还厚的吸血记录时,双手都是颤抖的。
册子里详尽地记录着林朝的每一次吸血,时间地点人物。他偏爱乱葬岗这种荒郊野外之处,在这里吸血,能让他体验到极致的刺激和快乐。
所以,薛琬一点都不吃惊会在这三更半夜的乱葬岗坟地看到他放纵的身影,听到他茹毛饮血的动静。
只是林朝对于她而言,只不过是前世一段不怎么美好的回忆,她懒得费心去记有关他的任何东西,以至于一时没有想到会在今夜以这样的方式隔世重逢。
半晌,薛琬眯了眯眼,忽然笑着对小花说,“若是没有撞见也就罢了,既然路见不平,自然是要拔刀相助的!”
她顿了顿,“小花,想不想救这个女子?”
小花气愤到涨得通红的小脸在听完小姐的耳语之后慢慢恢复了平静,她冷哼了一声,“不管这女人是不是好人,但她总是个人,不该被这样对待。小姐,我要救她!”
永安伯世子林朝看着身下的女子痛苦不堪的女子很是满意。
她的脖颈被他咬开了,此时鲜血淋漓,在她雪白的肌肤上绽开成最美丽妖冶的花束,美得惊心动魄。
他都想要和着她的血,在她的身上写诗了!
林朝表情狂放,极度的兴奋让他俊美的容颜变得扭曲狰狞,“果然越美的人儿,她的血才越香。宝贝儿,你可不要死,我还想多享用你几次。”
正在这时,他猛然看到两边的车帘都被呼啸的风掀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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